5月30日,《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》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。《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》是全国第一部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,条例出台是浙江省能源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,意义重大。
在立法过程中,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政府助手参谋作用,根据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,通过协会平台,走访全省企业,摸清行业现状,将全省的产业情况,如实汇报有关部门,并积极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,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表扬。
协会多次受上级部门的嘉奖,离不开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。我们相信,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将更上一层楼,努力为浙江新能源事业做出更大贡献。